弱电机房的补充要求:

2018-01-22 16:16
文章附图

弱电机房的补充要求:

1,机房及电信间不允许与其无关的水管、风管、电缆等各种管线穿过;

2, 机房设备应根据系统配置及管理需要分区布置。当几个系统合用机房时,应按功能分区布置。
 3,电子信息设备宜远离建筑物防雷引下线等主要的雷击散流通道。

4,除采用CMP等级阻燃线缆外,活动地板下引至各设备的线缆,应敷设在封闭式金属线槽中。
 5,机房的环境条件应符合下列要求:
 1)对环境要求较高的机房其空气含尘浓度,在静态条件下测试,每升空气中灰尘颗粒最大直径大于或等于0.5
μm时的灰尘颗粒数,应小于1.8×104粒;
 2)机房内的噪声,在系统停机状况下,在操作员位置测量应小于68dB(A.;
 3)机房的电磁场强度限值应满足一级电磁环境标准;当机房的电磁环境不符合电子信息系统的安全运行标准和信息涉密管理要求时,应采取屏蔽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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